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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刀刺后车撞脚踢踩 男子因感情纠葛残杀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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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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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刀刺后车撞脚踢踩 男子因感情纠葛残杀女友
中国法院网讯(郑和兴 叶繁春) 受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政和县人法院于8月10日下午在该院审判庭对一起故意杀人案宣告判决,被告人吴伟旺因感情纠葛残杀同居女友魏某至其死亡,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同时判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魏某亲属经济损失506664.31元、赔偿劝架过程中被其捅伤的叶某医疗费等2297元。
法庭经公开审理查明:出生于1975年的被告人吴伟旺系闽北政和县石屯镇农民,2007年二三月间在县城结识被害人魏某,并于同年9月非法同居。同年11月,被告人吴伟旺与妻子离婚。2008年3月始,被告人吴伟旺与被害人魏某因性格不和与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同年10月4日,吴伟旺再次与魏某因琐事争吵。次日上午,吴伟旺骑摩托车去魏某姐姐租住处找魏某,途中买了一瓶农药与摩托车备用螺丝刀一同藏在裤袋里,心想如果与魏某谈得不开心,就教训魏某后服农药自杀。俩人见面后再度争吵,魏某离家前往其姐经营的小卖部,吴伟旺亦追随至此,并又争吵,吴伟旺即拔出螺丝刀朝魏某身上捅刺,被在场的叶某等人拉住,魏某乘机跑出小卖部。吴伟旺在挣脱中将叶某的上唇捅伤后骑摩托车逃离小卖部,当经过政和县移动公司南庄社区服务站时,见魏某站在移动服务站门口,手上脸上有血,认为事情已经闹大,便骑着摩托车朝魏某背面撞去,魏倒地,其又上前朝魏的头部、脸部、颈部等处踢踩,边踢踩边讲:要死一起死。随后吴伟旺拿出农药喝下,并扑在魏某身上。后两人被分别送到政和县医院救治。被告人吴伟旺经抢救脱险,于次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被害人魏某经政和县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平九二医院等处医治,因伤势严重始终昏迷,于2008年12月24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魏某系因颅脑损伤导致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伟旺与被害人魏某因性格、经济等因素导致感情纠葛,不能冷静处理,在与被害人和好无望下,采取极端手段杀害魏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系当街实施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遂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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