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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应有道 屡次盗窃终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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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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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应有道 屡次盗窃终获刑罚
中国法院网讯(匡海燕 司金虎) 年纪轻轻不思进取,不用双手勤劳致富却做梁上君子,屡次盗窃他人财物。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小亮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8年11月至12月期间,张小亮窜至明光市境内的粮油店、超市、便民店多次盗窃,窃得现金及食用油、香烟等物品,盗窃数额共计3465.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亮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案发后,其已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庭审中,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在量刑时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对其辩护人提出其退回赃款,认罪态度好,予以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应予采纳。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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