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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千个墩布卖上万 高价代购金蝉脱壳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35
标题: 一千个墩布卖上万 高价代购金蝉脱壳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39岁湖南人谢某2005年曾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刚一年多,他又伙同老乡魏某等人,让人高价代购墩布后金蝉脱壳,诈骗近5万元。一千个墩布原本价值仅800元,竟被谢某等人卖到上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魏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2月20日,谢某、魏某伙同谭某(另案处理),在丰台区杜家坎环岛南侧路边,以让被害人帮助购买一千个墩布为名,骗取被害人王先生人民币1.55万元。经鉴定,这一千个墩布价值仅800元。
  据谢某等人交代,他们先由谭某冒充医院的采购“陈主任”给被害人打电话,谎称批量订购排水管,并谈好价格。后谭某又致电被害人称还想采购一千个墩布,但是与墩布卖家有矛盾,想让人帮助代购,单价18元,并告诉被害人墩布卖家的电话。当被害人打电话时,接电话的谢某会降低墩布单价,以诱惑上钩。后魏某驾车运输墩布与被害人交易。当被害人高价购买这些墩布后,再想联系所谓的陈主任,早已无踪影。
  就这样,2月28日谢某伙同谭某再次作案一起,诈骗被害人赵女士1.7万元,赵女士报警处理。3月16日,谢某三人作案一起,诈骗1.77万。两天后,谢某与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谢某、魏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魏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其中谢某诈骗数额巨大,魏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谢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谢某在罚金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谢某、魏某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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