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央视主持人文清告"重庆商报"侵权案开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34
标题:
央视主持人文清告"重庆商报"侵权案开审
中国法院网讯(滕晓丽) 因被媒体报道“开车撞人不赔偿”,央视女主持人文清以名誉侵权为由状告重庆商报社。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各由两名代理人出庭。
在法庭上,原告代理人称,今年4月1日,《重庆商报》在“文娱—体育”版上刊登了一篇名为《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 央视主持人文清?什么》的报道。而后,许多媒体也以采访、转载等形式,迅速、大规模地将《重庆商报》提供的“原始性新闻”予以公开报道或在此基础上编辑发表,向社会公众散布了上述虚假、侵权言论,致使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媒体和受众对原告文清产生了重大误解,并由此引发了更为连续的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因此,要求被告重庆商报社在《重庆商报》的同等版面、同等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同时提出2万元的经济损失和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代理人则辩称,在其发表这篇文章之前,网上已经有诸多网站对此进行了议论及网友的跟帖,他们只是对这件事向文清进行采访时未接到答复的这样一个事件进行报道,而不是对文清车祸事件进行报道,固不应被看作是对文清名誉权侵犯的始作俑者。
原告代理人称,许多媒体都以《重庆商报》马首是瞻,而重庆商报社在看到网上议论后没有核实该事件就在其所有的网站上刊登了有关原告“开车撞人”的不实报道,文章中对原告“开车撞人”、“拒不赔偿”、“破口大骂”等情节进行了不实的报道和描述。被告的侵权行为和所发布的不实内容,正是为其他媒体更大规模侵害原告名誉权并导致侵权后果加剧的根源所在。被告上述严重失实的报道和文章,致使许多不了解事情真相的受众对原告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原告的名誉、声望受到了严重的贬损,社会评价急剧下降,并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痛苦。
对于要求重庆商报社对此报道向文清道歉一事,原告认为被告道歉的诚意不够,而且发表道歉文章的版面和版位不符合原告要求。而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同版面、版位、篇幅的道歉要求是不合理的。
法庭希望双方能以调解的方式和平解决此事。双方代理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并回去协商调解方案。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