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对司法人员的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09:38
标题:
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对司法人员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人民法院要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司法审判所提出的新要求,要求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努力创建法治中国。但官与民的冲突构成了中国行政法治面临的主要矛盾的表象,不仅行政部门在挑战法律的底限,公众也在不断的挑战法律的底限,行政部门运用维稳的手段来解决官与民的矛盾,而一些公众通过信访、媒体披露等方式实现了其合理或不合理的需求,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信访不信法,致使司法公信力低下。官与民的矛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行政与法的冲突,应该要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政府行为,实现用司法来判断行政与法是否达到预想状态,责成没有履行行政权的履行义务的司法目的。这也是当前行政审判的目标,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众的合法利益,让老百姓相信法院,相信司法是坚守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对司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行政审判人员提高对行政法律法规、审判实务的钻研水平。司法公信力伴随着政府公信力,这就尤其需要在行政审判领域中要提高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所以说,要求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具有更高的从事行政审判的能力、素质。行政案件的审理全部都是出自行政庭法官之手,只有他们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研究透了,才能更好地适用法律处理问题,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涉及面广,关系厉害,一旦处理不当对法官自身带来不利甚至将会危害公共利益、引发群体事件,不利于法院司法权威的树立,这就要求行政庭法官正确的适用法律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非行政审判人员也应该对行政法、行政救济制进行学习,对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行政审判不只是行政庭法官的事情,也与法院所有审判人员相关联,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出现越来越多行民案件交叉审理和行刑案件交叉审理的情况。非行政审判庭法官学习相关行政业务知识,一方面可以在审理案件是遇到刑事、民事审理与行政审理交叉时,能及时准确的把握法律,根据规定及时终止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等待行政案件的结案;或者迅速对刑事、民事案件作出审理,让行政案件也得到及时有效的审理。另一方面,作为法院的干警,对外代表法院形象,应该全面了解法律法规,以免出现刑事、民事法官在行政法方面是法盲而闹出的矛盾、出现办错案。
第三,司法人员要恪守正义的最底线,促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和对司法的信任。司法作为坚守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刻揭示了司法对于保障和实现社会正义的重大意义,也寄托了社会对司法正义的殷切期待。若是法院不能成为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法院就将会成为矛盾冲突的最前线,所以作为法院的司法人员,要坚持公平正义的最底线,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扛得住压力,通过司法审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老百姓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司法人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具有公信力的裁判来引导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和对司法的信任。只有司法人员恪守住正义的最底线,树立公平正义的信仰,才能在司法活动中引领社会通向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