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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广告承揽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4 17:30
标题: 浙江省广告承揽合同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 公共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媒介):  
1.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承揽方应按《 广告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1.3 发布地点: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1.7 其他要求: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类  别
单  价
数  量
金额(元)
备  注

设 计、制 作 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合计金额(大写)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未按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金责任按《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执行。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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