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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4 16:47
标题: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一、申请书由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中“申报材料”栏的“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受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其他类型的建设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本身。属于省级及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受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规定。

















□  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份)
□  4. 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2份)
□  5.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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