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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4 16:47
标题: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2012-9-30 12:5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机关
年 月 日作出的 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交当事人,第二联留存执法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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