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旅游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4 16:47
标题:
旅游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
案源和基本情况 (案件的基本描述,如接到举报称……,或者接到投诉称……) 。
经查, (案件的事实认定,可以根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充分、详细阐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以及选择这一处罚种类、幅度的理由)
。
以上行为违反了 (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依据 (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 的规定,拟给予 (处罚的种类、幅度) 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符合听证的条件,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委)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在□内打√)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旅游主管部门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当事人。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