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机构名称问题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2-24 00:23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机构名称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机构名称问题的通知
1998-08-11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1998]117号
发布日期:1998-08-11
执行日期:1998-08-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即日起分别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名称和印章,原名称和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